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

勁豹槌球隊

 
 勁豹槌球隊組織章程

第一章 宗旨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槌球是一項國內推行已久的運動,為讓本縣身心障礙者也能投入參與此項運動,一展身手,特成立此隊,希望藉由本隊的成立,凝聚大家的友誼,不僅達到復健的功能,進而提高球技。

第二章   槌球隊之隸屬及隊名

第一條
本槌球隊隸屬於「台中縣體育會身心障礙運動委員會」。

第二條
隊名為「勁豹槌球隊」。

第三章  組織與職責

第一條
本槌球隊幹部設置及職責劃分如左:


    長:
一名,二年一任,首屆由委員會推派優秀人員擔任之,下屆起則由當任隊長召開會議,由隊員們投票選出。



() 聘請教練。

() 負責教練之連繫。

() 負責隊員間之連繫及新球員之招募。

() 負責其他友隊的連繫。

() 出隊比賽之安排。

() 推動各項聯誼賽。

() 練球場地之接洽及相關事務之處理。


長:
一名,隊長因要事無法處理時,代理隊長之職務,維護球隊的紀律,協助隊長交付的工作。


訓練組長:
(1)     擬定規劃訓練課程。
(2)    指導球員規則與技巧。
(3)    研議擬定各項戰術運用、擬定暗號手勢。


總  務:
一名。
(1)     負責與委員會收支帳款之聯繫。
(2)    本隊帳務之處理並採買隊上用品及隊費之收齊。
(3)    參賽選手應戰表現紀錄。
(4)    紀錄各球員平日訓練出席率。

每位幹部都應本著服務的熱誠,全程參與;隊長可視實際情況增減幹部,每位幹部的任免期與隊長同。

第四章  隊員之招募方式與管理

第一條
隊員資格:凡領有中華民國殘障手冊者及其家屬均可報名參加。

第二條
入隊手續:


請向隊長報名並繳交左列事項:

一、身心障礙者請繳殘障手冊影本、家屬則繳身份證影本一份。

二、填寫隊員資料表。

三、繳交隊費(年費參百元)。

第三條
報名與繳費手續完成後發與隊員證一張。

第四條
隊員之管理:


一、 隊員應有團隊之精神,一切應服從隊長之指示,不得破壞球隊聲譽。


二、 隊員有繳隊費之義務,如有欠繳者,經催繳仍未繳者,則開除隊籍。


三、 隊員對外言論或行為嚴重損害到本隊隊譽時,得開除隊員資格。


四、對外參加比賽時,各隊球員應嚴格遵守聽命幹部命令指揮。違者隊長有權立即做停權出賽資格,並於賽後檢討會議由總務組負責紀錄建檔。

第五章  附則

一、參加各項比賽時,若有得獎,如為個人獎由個人收藏;如為團體獎其獎杯或獎狀交由委員會管理。  

二、球隊練球時間由隊長依實際需要而訂之,隊員應全力配合。

三、本隊可對外聘請顧問尋求資援。

            
若有未儘事誼另修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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