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

103年身心障礙停車證屆期換證請至各服務中心辦理

身心障礙停車證屆期換證請至各服務中心辦理
公布日期:2014-12-17

       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身心障礙停車證即將於103年12月31日到期,請符合申辦資格之身心障礙者攜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、本人行照(以自用小客車、自用小客貨車為限)、本人駕照(本人需有駕駛能力)、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、印章、舊證,以上證件均需正本,至本局聯合服務中心辦理(非本人需帶受託人證件印章及委託書)。

服務中心地點及聯絡方式如下:
1.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服務中心(文心樓1樓)台中市臺灣大道三段99號
電話:22289111-21651-53-傳真22523441。
2.豐原陽明大樓(身心障礙福利科)-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
電話:2289111-21707 傳真25122945。
3.大屯地區服務中心(兒青館)-台中市大里區新光路32號
電話:24831731 -傳真24831741。
4.海線地區服務中心(勞工育樂中心)-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
電話:26233433 -傳真26233434。
5.大甲地區服務中心-台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
電話:04-26872101-137 傳真26889846。
6.東勢地區服務中心-台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
電話:04-25888761 傳真25774010。)

 *公布單位:身心障礙福利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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